“高铭暄,人民教育家,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奠基者和开拓者,60多年来为我国法学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作出重大贡献。”这是高铭暄获得“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的颁奖词。
2019年9月29日10时30分,“高铭暄”的名字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上响起。在悠扬的军乐声里,在庄严的颁奖词宣读声中,91岁的高铭暄以沉稳的步伐走上颁奖台。鲐背老人虽须眉银白,却精神矍铄,面带温煦微笑,不见衰颓暮气。全场响起热烈的掌声。
这颁奖台上的仪式前后约一分钟,高铭暄却在三尺讲台上辛勤站立了近70年,在新中国刑法学的道路上探索跋涉了近70年!
插图:郭红松
“你给人一碗水,你要有一桶水”
高铭暄从小对法律怀着向往,他父亲从事司法工作,他的一位叔叔和他的大哥也都是法律工作者。1947年,他考入浙江大学法学专业。在浙大,他遇到了刑法学的启蒙老师李浩培先生。李浩培是著名的国际法学家,时任浙大法学院院长。李浩培关爱、尊重每一位学生,既奉行有教无类,又注重因材施教,始终不忘孜孜不倦地做学问,时常有新的重要文章发表,这一切,让高铭暄心生敬仰。高铭暄暗地下了决心,要好好学习刑法,要像李先生一样做学问。他也牢牢记住了李浩培说的一句话:当老师,你给人一碗水,你要有一桶水。
1949年9月,在李浩培的推荐下,高铭暄转学到北京大学,成为法律系三年级的学生。1951年8月,高铭暄顺利毕业。此时正好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来北大招收10名研究生,他想进一步系统地学习刑法理论,让自己还未满的“水桶”加满水,就报了名,成为中国人民大学的第二届研究生。1953年7月,高铭暄以全优的成绩毕业留校任教,成为人大法律系刑法教研室的一名教师。
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刑法的制定随即被提上日程。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范围内组建刑法起草班子,26岁的高铭暄被抽调到起草班子工作。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全体代表一致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人民大会堂三楼全程列席审议过程的高铭暄,忍不住热泪盈眶。
这部法律前后写了38稿,历经25年。高铭暄从一个风华正茂的青年变成了白发长者。但是,他无怨无悔。高铭暄是新中国刑法历程的见证者,能把青春献给国家立法大业,实现学者人生价值,值了!而且,这前后25年参与立法的经历,使他的“水桶”变成了取之不竭的一口“水井”。
“开山教材”
除了“文革”期间有8年时光离开了中国人民大学,高铭暄始终是教师的身份。他说:“我就是一名普通教师,既然选择了教书育人,就矢志不渝。”
1978年7月,停办8年之久的中国人民大学恢复了建制。10月,高铭暄重返教学岗位,并担任1978级法学系本科生的班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颁布后,作为刑法学老师,高铭暄十分兴奋。他问学生们,为什么新中国成立30年才有了这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学生们回答不上来。高铭暄从1954年讲起,将3次立法过程,一些条文的具体变化,整个大的历史的脉络,结合着自己的思考和分析,讲得条理分明。他讲得声情并茂,激情四射,课堂上的学生,被深深地震撼、吸引了。
随着本科教学以及社会上各种法律培训课程的增加,高铭暄发现,相比巨大的法律学习需求,可供学习参考的学术文献资料近乎一片空白。面对这种局面,他觉得自己有义务写一本参考书。他伏案疾书,很快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和诞生》一书的写作。
1981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和诞生》一书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不到一个月就销售一空。买不到书的人,只好辗转借阅,还出现了手抄本。“高铭暄”3个字,在整个法学界炸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和诞生》填补了新中国法学发展史研究的空白。恩师李浩培读了此书后评论说:“这是我国刑法学界的一部重要著作,任何人如欲谙熟我国刑法,是必须阅读此书的。”
此时,中国高校还没有一套全国通用的统编刑法学教材。1982年,在司法部和教育部的共同努力下,全国12位刑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召开刑法学教材统编研讨会。会议的主旨非常明确,就是要以最快的速度,编写一部面向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的刑法学教材,让莘莘学子早日有教材可读。会议很快就达成共识,组成了刑法学教材编写组,高铭暄任主编。
刑法学教材的编写,是法学教学的基础工程之一。作为主编的高铭暄,责任重大。高铭暄这时刚刚完成了近20万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和诞生》,还没来得及休息,便又紧张地开始教材编写,体力再度透支,终于引发了腰痛病。只要稍微动弹一下,就疼得筋骨欲断。按照医生的建议,他只能卧床休息。在家人的劝说下,他勉勉强强躺下休息。
统编教材的成书日期已列入计划,全国高校法律系的几十万师生翘首以盼,他不能因为自己的腰痛影响全国高校刑法的教育进程。高铭暄在床上休息了一天,想出一个办法:把枕头垫高,在肚子上立了块木板,把稿纸夹在木板上,一只手扶着木板一只手写字。这样写稿子,脖子长时间保持同一姿势,又酸又疼;左手一直扶着木板,也累得发麻,但他顾不得那么多了。
上班时,高铭暄让家人找车,连人带躺椅一起把他送去办公室;回家后,他就躺在躺椅上继续工作。由于腰痛一直得不到缓解,到最后的统稿阶段,他仍然只能躺在躺椅上工作。统稿会议召开后,作为主编,他必须承担书稿的审阅工作。几十万字的书稿,他以这种艰难的方式,又从头到尾、一字一字地校对了两个月。
1982年年底,“文革”后第一部刑法教科书顺利完稿,定名为《刑法学》,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全书共52万字,第一次印刷5万册。出版社又前后加印多次。
《刑法学》出版后,高校的刑法学课程有了统一的教材。此书奠定了中国的刑法理论体系,其开山式、里程碑式的影响,一直延续至今。此后,教育部又将刑法学研究生教材的主编工作交给了高铭暄。刑法学研究生的教材定名为《刑法专论》,是新中国第一本刑法学研究生的教学用书。
1981年起,高铭暄一共主编了本科、研究生、自学考试等不同层次的全国性刑法学教材十余部,其中大部分都是开山之作。学界公认,高铭暄是我国主编刑法学教材层次最高、数量最多的学者。至今,阅读过他所编写的教材的学生成千上万,几代人在他的法学思想的影响下长大。
开宗立“法”
这个“法”,是教学方法的“法”。
自1978年以来,高铭暄的文献综述(即“综述研究法”)和“三三制”教学方法为法学界所沿用,一直是教导博士生的重要方法。
文献综述,就是对某一方面的专题,收集大量的情报资料后,进行综合分析而写成的一种学术文章。说来有趣,文献综述是“文革”期间中国人民大学停止办学,高铭暄被分流到北京医学院工作,在担任医学史教研室副主任后发现并熟练掌握的一种学术论文写作方法。这种方法在当时海外的许多研究领域都已经普遍使用,但对新中国法学界来说还是件新鲜事。高铭暄本能地感觉到,文献综述完全可以运用到刑法研究和教学工作中去。
高铭暄将文献综述的方法用于刑法硕士生教学,并有了他自己的创造。他根据研究生的课业进程,自己先做了大量功课,然后选定一个适合的课题交给学生,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地收集材料并且深入阅读,结合当下实际情况进行思考,最后综合各种观点和因素,写成一篇综述性论文。
文献综述的方法推行后不久,学生们纷纷表示,一个大课题做完,差不多也把一门课程学透了,获益良多。这种方式,对学生来说,不仅培养了阅读能力,还大大拓宽了视野,最重要的是学会了思考和形成自己的观点,确定了自己的学术方向。
1981级4位刑法专业研究生赵秉志、陈兴良、张智辉、周振想和1982级4位研究生张军、姜伟、张晓陵、沈致和等最先接受了文献综述训练。
1984年,随着我国研究生教学体系的日趋健全,中国的法学领域迎来了博士生导师评定工作。高铭暄也因此成为新中国刑法学第一位博士生导师。
高铭暄指导博士生的过程,是一个“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
经过深思熟虑以后,高铭暄决定,将综述研究法作为独立培养方法应用到博士教学中。赵秉志和陈兴良、姜伟和周振想,分别成了高铭暄的第一届、第二届博士生。这四大弟子除周振想不幸过早去世外,其他三位一直活跃在刑法学界。2017年,为祝贺恩师高铭暄90岁华诞,赵秉志、陈兴良、姜伟举行了一个主题为“四十载师生情似海”的师生四人对谈活动,三大弟子都满怀感恩地表示,他们的学术研究之路就是从撰写文献综述开始的。
高铭暄在法学界首倡的综述研究法,是对中国法学的一大贡献。教育部后来推广宣传了这一经验,使文献综述成为博士生教育及其他学科常用的研究方法。
高铭暄还摸索创立了一种博士生教育模式——“三三制”教学方法。
“三三制”,就是将一次课程的时间分成三份,一份用于博士生做中心发言,一份用于其他博士生质疑、补充或讨论,最后一份用于导师点评总结。“三三制”从三个方面来分析研究一个课题,既能引导博士生做好科研,还让同学之间进行充分的沟通,相互启发,相互提升。这样的课堂,大家的积极性都能调动起来,教学效果很好,也非常实用。这个方法与文献综述一样,很快在学界受到欢迎,也被许多其他博士生导师所借鉴。
高铭暄推崇韩愈的一句话,“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本着这样的理念,他对学生要求很严格,但从不训斥学生,而是注重以平等态度待人,对不同的观点也抱持一种开放的心态。学生观点和他不一样也没关系,只要言之成理、自圆其说就可以。学术观点没有好坏之分,都是为国家的法律事业服务,就看适合与否。他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有一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学术环境。
高铭暄说:“学术的归学术,师生感情的归师生感情。”这种态度是当老师的一种美德。对此,陈兴良深有感触:“高老师对自己的学生始终持一种开放的态度,鼓励学生独立自主地学习和发展,并不要求学生因循自己的观点。这一点也非常难能可贵,特别有助于学生学术能力的提升,有助于理论的发展。”陈兴良1998年离开人大到北大,自己去主持一个学术平台。他从高老师那里学到的很多东西,在这时变成了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能够成为一名称职的老师。
高铭暄对学生开放包容的态度,姜伟更是深有体会。
1995年,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挂职一年的姜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看中,想调他去工作。姜伟征求老师的意见。当时,姜伟在人大已经有了一定的学术声誉。
高铭暄说,刑法学是一门实践性的学科,从事刑法学研究必须了解实践。姜伟非常感动,高老师给学生的建议不是基于关系远近,而主要从国家法治事业来考虑。而在姜伟离开中国人民大学到检察机关任职以后,高铭暄从未托他办过任何私事。这样品格的老师,在姜伟等学生眼里,更具人格魅力。
桃李天下
高铭暄一辈子当老师,“站在三尺讲台,不求姹紫嫣红,且看学生成才”。他把培养、指导学生,当作一生中最大的乐趣和成就。
高铭暄先后培养出80多名法学硕士、博士及博士后,他们或成为知名法学教授、或在法律实务界干得风生水起,成为推进中国法治建设的栋梁。学生们又开枝散叶,弟子的弟子有的也已当了博导。如今,刑法学界的会议上经常可以看到“四代同堂”的美好景象。
高铭暄从不干涉学生的职业选择,但他最希望的,还是学生毕业后能从事学术研究和教学工作。因此,每当有弟子选择教师这个职业时,他便会格外地欣慰。
2005年,高铭暄的博士生杜启新毕业,联系到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的工作。当时二外正要成立法律系,高铭暄一听,就像自己的教书事业有了接班人一样,连声说“好”。
“我有很多身份,但我最喜欢、最满意的就是教师。”高铭暄语重心长地叮嘱杜启新,当老师要甘于寂寞、甘于平淡。不能仅仅当“经师”,更要当“人师”,对学生要有人格的传授和培养。你当刑法老师的,还要有学者的使命感。说小一点你是中国刑法学学者的一员,你得为中国刑法学添砖加瓦;说大一点你应该为提升整个国家的法治水平,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多作贡献;再高一层次,你要做顶尖学者,要为中国刑法学在世界刑法学界发声。
杜启新一直铭记着老师的这番教诲,作为一位人民教师,一定不辱没教师这一身份!他处处以高铭暄为榜样,对学生言传身教,赢得了学生的热爱。
2014年入校的曹波,是高铭暄在人大的关门弟子。曹波在读期间,高铭暄获得了“切萨雷·贝卡里亚奖”和日本早稻田大学名誉博士。高铭暄说,这些荣誉不是他个人的,是中国法学界的。
2017年5月,曹波成功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曹波出身四川农村,家境比较贫寒,上学之初,就决心毕业后回四川,为家乡、为西部的法学教育尽力。但他毕业时,四川没有合适的单位,最后联系到贵州大学法学院。
高铭暄深知贵州地处偏僻,学术上不像北京开阔,便勉励曹波既要做好教书育人的本职工作,又要持之以恒地从事学术研究,以促进西部法学教育与研究的发展。为了表示对弟子选择回西部当老师的支持,2018年10月,当曹波代表贵州法学界邀请他去贵州讲学时,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鲐背之年的高铭暄,不辞辛苦飞往贵州讲学。讲座共有3场,最后一场是为贵州学子开设的《新中国刑法的回顾与展望》专题讲座。同学们提前几个小时就去排队,会场内人山人海。
满头银发的高铭暄抵达讲堂,从门口走到主讲席坐下,整个过程伴随着雷鸣般的掌声。那场面和气氛,那从掌声里溢出的对高铭暄的强烈的热爱以及对学术的渴盼之情,令曹波动容至极。
原定1个小时的讲座整整进行了3个小时。高铭暄讲得激情四射,同学们听得如痴如醉。他寄语贵州学生:“好好学习,做一个合格的法律人。”
曹波觉得,这一课,他从今以后永远也不会忘记。这一课,也让他坚定了要做一名好老师的理想。
王红,是高铭暄在北师大(高铭暄2004年从人大退休,随即获返聘。2005年,又被聘为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招收的最后一名博士生。毕业找工作时,她被国家开放大学和一个行政单位同时录取。她问老师如何选择。
高铭暄没有给出具体的选择意见,只是帮她分析了两个单位的工作性质。你当公务员要做什么事情?你去国家开放大学当一名老师你要做什么事情?哪个工作能够让你持续保持热情,一直坚持做下去?你要遵从自己的内心。王红最终选择去国家开放大学做一名老师。她觉得自己和高老师一样,志向在教书,在刑法学研究。高铭暄鼓励她说:“开放大学有你存在的价值。现在是互联网的教学模式了,面对的学生很多,你要做的事情也很多。”王红决心像老师一样,以教师为终身职业。
高铭暄给予她精神和灵魂上的影响,让她有一种精神底气。她很年轻,刚刚参加工作,即便在学术研究方面还不能有多大的建树,但她要以学生为中心,做一个能够正向影响学生灵魂、影响学生价值观的老师,发扬、传递高铭暄那种“为经师为人师”的精神。她要在平凡的教师岗位上,持续地、有热情地坚持把刑法学教学、育人工作做好。
“活到老,学到老”“教育乃我之事业,科学乃我之生命”“天才出于勤奋,知识就是力量”,这三句话,是高铭暄引为座右铭的“金句”。在央视的一次采访中,因高铭暄业余热爱京剧,且演唱京剧的水平不俗,央视特意连线了京剧演员王珮瑜。互动中,王珮瑜以京剧念白的方式念了这三句金句,别有一番生动意境。
“教育乃我之事业,科学乃我之生命。”高铭暄以一生的行为,为这句话做了最好的诠释。
事实上,直到如今年近百岁,高铭暄对教育事业依然钟爱如初,并引以为傲。他在教育的事业里欢乐自得,“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忘记了自己的年龄。获评“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5年来,高铭暄一刻也没停止过这份事业。
2023年4月7日,浙江省玉环市的高铭暄学术馆开馆;2024年5月19日,首届“高铭暄学术奖”颁奖仪式在高铭暄学术馆举行。高铭暄的名字,将激励更多优秀人才献身法学,追求崇尚法治、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治学精神。
除了教书育人,几十年来,高铭暄还一直致力于把中国刑法推向世界。在这个过程中,他建立起了中国刑法学自主的理论体系,引领中国刑法学在世界刑法学舞台上发出了中国声音。
最初得知自己获评“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的消息时,高铭暄觉得愧不敢当。“我不过是写了几本书,教出了几个博士,哪里配戴如此荣华的桂冠呢?”他是自谦,也是他早已习惯了奉献。但是,参立刑法的独特经历、填补学术历史空白的专著、开先河的教材、自成体系的教育模式、人才辈出的桃李盛景、在国际上发出的中国声音……这所有的一切,为他筑起了“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奠基者和开拓者”的崇高地位。
共和国没有忘记高铭暄一路走来的巨大贡献,用最高的荣誉,为他加冕——人民教育家。
他当之无愧!
转自: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