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长沙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持续推进制止餐饮浪费行动,积极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氛围,长沙市市场监管系统持续加大制止餐饮浪费监管执法力度,并公布2024年下半年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
在公布的案例里,有一起引起了舆论的高度关注。
通报中称,10月30日,宁乡市执法人员对煤炭坝镇某饭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为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中,工作人员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导致某桌就餐消费者(已就餐完毕)共点菜品11个,仅2个菜品基本食用完,其余9个菜品均剩余大半,造成大量食品浪费。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处罚。
有人称,消费者没吃完,不关餐馆的事,为什么要处罚餐馆?认为执法人员有些多管闲事。还有人认为,消费者非要点这么多菜,餐馆能有什么办法?
这些观点从表面上看,似乎有合理之处。节约粮食,每位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餐馆又不是执法部门,他们只需要卖自己的饭菜就行了。消费者不吃完,他们能有什么办法?
其实,法律对此规定得很清楚。提供餐饮的单位,有节约粮食的法定义务,也有可作为的空间。首先,应该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同时,消费者如果点的菜分量明显偏多,有可能造成浪费,餐馆应该及时提醒。而且,餐馆不能为了自己单方面的利益,诱导消费者多点餐,最后造成浪费。
另外,餐馆可以提醒消费者,将可以再次食用的食物打包处理带回家。一些自助餐厅,对浪费食物达到多少克的,是要额外收费的,也能起到防止食物浪费的作用。
如果说,餐馆尽到了自己的义务,消费者不听劝非要点那么多菜,最后导致浪费,拖累自己被处罚,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来维权。另外也要强调的是,执法部门并没有对餐馆采取罚款措施,只是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那么,是不是说这个处罚“既处罚了又没处罚”,做的也是表面功夫呢?其实并非如此。这表明该餐馆上了重点名单,会受到执法部门的复查。如果再次发现餐馆有相同违法行为,餐馆恐怕就要付出真金白银了。
另一起案例显示,宁乡市黄材镇某土菜馆存在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行为,在进行警告处罚之后,复查时发现违法行为依然存在,于是罚款1000元。
对餐馆来说,要想规避被处罚的风险,一个简单的办法就是制定防止食物浪费的具体措施,建立起日常的管理制度。执法人员不管什么时候来检查,都不用怕。
一粥一饭来之不易,管餐饮单位不能说是管闲事,可以让每一家餐馆都成为节约粮食宣传的阵地,有利于形成全社会厉行节约的良好风气,让“剩得越多越有面子”没有容身之所。
转自:极目新闻